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規定,衛生部在原《速凍預包裝面米食品衛生標準》(GB19295-2003)實施基礎上,組織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《速凍面米制品》(GB19295-2011),于2011年12月21日正式實施。其中新標準準確修改了速凍面米制品的相關術語和定義,使其更加準確;參考國際食品微生物標準委員會采樣方案和限量規定,修改了微生物指標規定,采用了微生物分級采樣方案,同時根據致病菌風險評估結果,調整了沙門氏菌、金黃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規定,使其更具科學性和合理性;根據產品特性和與其他國家標準間的協調性,調整理化等指標規定。
其中,對于金黃色葡萄球菌由原來的“不得檢出”變為“限量檢出”,引發了公眾“要求降低了”的質疑和擔憂。但針對公眾質疑,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首席專家劉秀梅在三亞參加“生命科學技術在食品安全中的最新應用進展”論壇時表示,在修訂標準的過程中,采集了大量數據進行研究,速凍食品零下18攝氏度保存,在這種冷鏈條件下,菌量是不能夠再繼續繁殖,也沒有條件產毒。在這種情況下,菌量在一定量的范圍當中對人體是安全的。由此看出,速凍食品運輸和貯存時的保溫對食品安全有著直接、重要的影響。